通用航空企业无人机经营许可证七大地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

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华北、东北、中南、华东、西南、西北、新疆管理局)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所辖省份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所辖省份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所辖省份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所辖省份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广东省;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所辖省份包括: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属民航西藏区局,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代管;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所辖省份包括: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


民航新疆地区管理局所辖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年1月起无人机经营许可证已经更改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城市消防、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载运货物、安保公司、农业公司、传媒公司等行业必备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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