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

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有下列内容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四)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


  (五)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六)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七)含有误导性说明,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以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Copyright © 2015-2024
ZZYZWK . All Right Reserved
郑州一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扫码 了解更多

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孵化一号楼7楼
资质业务:037167584840
公司邮编:450000

一株营销

售后服务部
资质业务:037167584840
电子邮箱:web@zzyzwl.com

版权所有:郑州一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1号楼

Copyright©2015-2024 www.zzyzwl.com 备案编号:豫ICP备18034860号 营业执照公示 网站地图 免责条款 失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