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招募条件

发布时间:2022-01-19浏览次数:

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招募开启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浉河区将从2022年1月17日起,对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下的通用货物和服务实行网上商城交易。现面向社会征集网上商城交易供应商,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有意参与我区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册报名,加入我区网上商城交易供应商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网上商城采购目录:详见附件1.浉河区政府采购商品网上采购目录、附件2.浉河区政府采购鼓励网上采购商品目录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征集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浉河区财政局采购相关规定。


3、供应商近三年来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征集方式:供应商在网上商城自愿报名注册、网上审核入库。在线报名点击下方链接注册 : shihe.xyzcpt.cn


四、征集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


五、供应商上传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二)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职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六、入驻供应商职责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条款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服务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2.供应商应及时维护产品信息和价格,严格按照网上商城对商品描述的要求准确描述商品,以利于采购人的价格查询和商品选择;


3.采购人与供应商确认订单后,供应商应当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4.上架商品缺货时应及完成补充或下架;


5.供应商对成交的货物无论成交额大小,均应按约定提供一视同仁的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或拖延;


6.如遇产品升级换代,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同意,并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供应商方可按原报价向采购人提供优于原配置的产品。


7.供应商之间应对价格及其他情况进行互相监督,如发现问题可实名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七、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浉河区财政局 0376-63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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