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印发农业水价改革通知,累计实施面积达2.9亿亩

发布时间:2020-08-21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通知》指出,2019年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各地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全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约1.3亿亩,为当年计划新增面积的106%,累计实施面积达2.9亿亩以上,改革由点及面稳步推进。但与此同时,改革面临一些老问题,还出现地方机构改革后部分地区部门间工作协同性减弱的新情况,需要高度重视。
 
根据各地2020年改革实施计划,今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1.1亿亩以上。《通知》要求,各地要牢牢树立“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理念,将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作为改革实施重点,坚持工程建设与机制建立并重。
 
此外,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精心设计改革具体操作方案,抓住工程建设有利时机,提高用户节水意识,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尊重农民意愿,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的供水计量体系,鼓励选择量水槽、量水堰、量水标尺等经济适用的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精确计量。已完成供水成本核算的大中型灌区要有序开展成本监审,合理制定或调整水价;重点中型灌区要加快推进供水成本核算,争取年内完成核算任务。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率先完成改革的省份要做好改革收尾阶段各项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河北省要力争年底前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率先完成改革任务。
 
《通知》,指出,各地要对本地区“十三五”时期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和改革成效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精心谋划本地区“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安排,注重补齐短板弱项。
 
《通知》,明确,切实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根据地方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责任。各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针对部门职责分歧等突出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压实部门责任,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已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20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累计实施面积和当年改革实施面积、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田间工程管护、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6项重点改革内容。《通知》要求,各地要发挥绩效评价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督促市县加快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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