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实施政府采购在线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购〔201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报省财政厅批准,决定对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协议供货和网上商城双轨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及标准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及网上商城采购品目包括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办公机具、空调、办公家具等: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办公机具、空调和办公家具项目,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含)的,由采购人按照协议供货方式采购。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的由采购人通过网上商城采购或者询价采购。包括:商用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电视机、服务器、路由器、复印机、印刷一体机、交换机、传真机、碎纸机、扫描仪、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投影机、不间断电源、防火墙、磁盘阵列、商业软件、分体壁挂式空调、柜式空调、办公家具。
二、执行要求和说明
协议供货管理,按照《汝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汝州市办公机具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的通知》(汝财〔2014〕52号)文件执行。网上商城管理,按照《汝州市财政局关于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汝财〔2017〕87号)文件执行。(可登陆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查询)。